社保转移手续 一、养老保险 1.原单位在陕西省内企业参保:将原单位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或发送至公司官方微信,并确保所有信息清晰可识别。 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公司官方微信号:dqrl38991680 2.户籍在省内的退役军人:退役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户籍地养老办, 并将其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交我公司,发送方法同上。 1.如未按规定时间向我公司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导致无法正常参保缴费,责任自负;补缴所产生滞纳金均由员工个人承担。 2.查询方式:下载并注册“陕西养老保险”APP 查询。 二、医疗保险 1.原单位在咸阳市医疗经办中心参保的,在原单位办理暂停即可,无需转移。 2.原单位在咸阳市医疗经办中心以外参保的,如需转移,将原单位所在参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纸质版提交于我公司。 3.原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由本人在参保医疗机构开具《人员转出信息单》,提交纸质版原件到我公司。 (二)注意事项 1.在西安市及西咸新区已发放过社保卡的,原卡依然有效,不再制卡。(必须身份证号等信息一致) 2.其他新参保人员参保,本人持身份证前往社保卡制卡中心现场制卡。 3.咸阳市社保卡制卡中心地址:咸阳市玉泉东路6号劳动大楼一层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
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1.原单位在咸阳市以外参保,如需转移,先由我公司向咸阳市失业办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交至本人;本人持此凭证到原单位所参保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将纸质版原件提交于我公司。 2.工伤保险无需转移。
特殊提醒: 1.因原单位未停保导致在我公司参保失败,个人四险待遇将无法享受,责任自负。 2.发生工伤需立即告知我公司。如未在工伤定点医院救治的医疗费也不予报销,待病情稳定后转入工伤定点医院。 3.在咸阳市区住院时带社保卡即时结算。(一)办理流程
(二)注意事项
(一)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