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人力

─企业招聘服务平台,为求职者每天提供最新招聘信息,24小时为企业提供人才招聘服务,找工作第一选择!
大秦人力
    您的位置:大秦人力 >> 劳务派遣 >> 关于派送员工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及申报资料的说明
  • 关于派送员工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及申报资料的说明
  • 来源:大秦人力    添加时间:2010-08-19    浏览次数:3341 次
  • 咸阳大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的派遣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各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后,要及时上报大秦公司,在入院时及时通知医院公疗科,说明工伤,在用药时不用自费药,在住院结束后,提供以下材料送交大秦公司,由大秦公司送达市劳动局工伤科进行工伤认定后,方可按规定报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有关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视同工伤)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

    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申报工伤个人应携带资料

    1、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         工伤职工考勤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相关印章);

    3、         工伤职工本人书面形式自述事情经过(加盖印章或手印);

    4、         伤亡事故发生地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5、         用工单位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

    6、         工伤职工证明人书面证明(加盖印章或手印),附加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工伤职工因工外出受伤的,应出示外出证明;

    8、         工伤职工劳动合同书;

    9、         诊断证明书(加盖相关印章);

    10、    费用票据原件;

    11、    《咸阳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12、    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13、    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合同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14、    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例章)、检查单等。

    注:以上1234567891014条必须在工伤20天内送达大秦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29-38991688

    咸阳大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〇一〇年六月十六日

  • 上一条新闻: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销户﹚     下一条新闻:工伤认定申请表
大秦人力简介  |  法律申明  |  收费标准  |  留言反馈
大秦人力热线:029-38991688      客服热线/传真:029-38991680      客服QQ:1430622606
版权所有©2010 大秦人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陕ICP备16000208号-1              专业招聘-大秦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