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1、产前检查费:150元
2、生育津贴:产假时间 × 本人生育前12个月缴费工资平均额
3、生育医疗费:
(1) 顺产:1200元
(2) 剖宫产:2400元
(3) 每多生育一胎增加50元。
4、其他情况的:
(1)人工流产:60元
(2)不足7个月引产的:400元
(3)7个月以上引产的:500元
咸阳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程序:
1、《填写咸阳市生育保险费用申报表》
2、分娩医院证明(盖章)
3、婴儿出生证、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独生子女证
5、住院病历(盖章)
6、费用票据结算原件
关于生育假期的规定
1、 法定产假90天
2、 大龄职工(超过24周岁,包括24周岁的)增加15天
3、 剖腹生育的增加15天
4、 独生子女的加30天
咸阳市生育保险参保办法:
以咸阳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单位承担0.6%,个人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