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外包、代理单位:
接咸阳市社保卡管理办公室及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自2018年01月01日起,我市将逐步停止使用医保卡,将全面过渡为社保卡,为了做好社保卡替换医保卡的衔接工作,现我公司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保卡领取及更换
1.参保人员首次参加医疗保险时,如在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制卡的(居民医保卡),现在转为职工医疗的参保人员,仍由原参保的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发放社保卡领取通知单;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通知单前往规定的银行领取社保卡。
2.参保人员如首次参保即为职工医保,并已领取职工医保卡的且转入我公司的参保员工,暂不发放社保卡,等待通知。
二、社保卡及医保卡的使用
1、在药店买药或者在门诊看病使用医保卡结算时,医保系统会有两种提示:一是该参保人员社保卡已领取,请下次使用社保卡结算,医保卡将不能使用;二是该参保人员社保卡已制好,请及时前往社保卡服务窗口领取通知单,本人持身份证及通知单到指定银行领卡,医保卡将不能使用。如未制卡,可正常使用医保卡结算。
2、对于要住院的人员,持医保卡进行入院登记时,医保系统会进行两种提示:一是该参保人员社保卡已领取,出院时请使用社保卡结算,医保卡将不能使用;二是该参保人员社保卡已制好,请及时前往社保卡服务窗口领取通知单,本人持身份证及通知单到指定银行领卡,出院时使用社保卡结算,医保卡将不能使用。对于已制好未领卡人员,可由医院出具有关证明,由家属代领,完成结算。如未制卡,可正常使用医保卡结算。
三、职工社保卡及参保要求
1、2018年起,要求单位职工必须五险全部参保,职工养老金、失业金、报销的医疗费、生育津贴、工伤抚恤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将通过社保卡发放。
2、根据规定各用人单位的员工五险必须全部参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缺一不可,否则社保卡将不能正常参保和使用。
全市参保人员可到咸阳市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咸阳市医保中心社保卡专柜或各市县区人社局社保卡服务窗口现场查询,也可登录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事大厅→业务受理第三项→个人社保卡查询或拨打029-12333、029-38160999查询。
咸阳大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02日